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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贵溪市金鑫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花岗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      贵溪市金鑫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花岗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      来源:江西海豚之星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:2021-09-09

      根据国规环评[2017]4号文件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4号)的有关条例 ,贵溪市金鑫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花岗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1712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,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,现根据《办法》要求,向全社会公示《贵溪市金鑫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花岗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及《贵溪市金鑫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花岗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》,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(202199日至20211011日)。公示期内 ,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 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。

       

      ○二一年九月九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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