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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欧菲光二号园区项目(一期生活区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      欧菲光二号园区项目(一期生活区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      来源:江西海豚之星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 :2019-03-15


      根据国规环评[2017]4号文件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4号)的有关条例 ,南昌得恒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欧菲光二号园区项目(一期生活区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1875日完成验收会议 ,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,现根据《办法》要求 ,向全社会公示《欧菲光二号园区项目(一期生活区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及《欧菲光二号园区项目(一期生活区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》,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(2019315日至2019415日)。公示期内,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。

       

      2019315

      03-欧菲光二号园区意见.pdf

      01-欧菲光一期生活区(密)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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